• WAP手机版 RSS订阅 加入收藏  设为首页
GMP认证

新版GMP实施在即 药企与政府如何跨过门槛

时间:2013-11-23 01:28:41  作者:镭朔CE认证部  来源:镭朔认证  查看:40  评论:0
内容摘要:  2013年12月31日是我国药企必须跨过的门槛。新版《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》规定,我国血液制品、疫苗、注射剂等无菌药品应在2013年12月31日前达到新修订GMP要求,口服制剂应在2015年12月31日达到新修订GMP要求,否则不得继续生产。   新修订GMP增加了...

  2013年12月31日是我国药企必须跨过的门槛。新版《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》规定,我国血液制品、疫苗、注射剂等无菌药品应在2013年12月31日前达到新修订GMP要求,口服制剂应在2015年12月31日达到新修订GMP要求,否则不得继续生产。 

  新修订GMP增加了质量体系、质量风险的理念,更注重科学性、更注重企业质量管理体系,更具指导性和可操作性,将大大提高药品质量。这对于整个行业的进步是好事,同时对企业也是一个巨大的考验。 

 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加大新修订GMP实施力度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,新修订药品GMP实施以来,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积极推进,联合多部门通力合作,严把标准,不断提升药品生产企业药品质量保障水平。为达到2013年全省在产注射剂等无菌药品企业(车间)100%通过、其他类药品生产企业50%通过新修订药品GMP认证的既定目标,山东省局加大跨部门沟通合作,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政策,全面加快实施步伐。 

  广西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药品安全监管处处长张建良说,新版药品GMP认证自2011年开始实施,在这期间,药监部门已经对广西的药品生产企业进行了一次摸底,呈现两极化的趋势:大企业有能力搞“大动作”,如桂林三金药业的整体搬迁改造项目就花费约8亿元,然而一些小企业,改造一条生产线的钱可能都拿不出来。 

  安阳市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,为了确保2013年全市食药监管工作上一个新的台阶,该局坚持“四个重在”,深化“两创一争”,调整理顺监管体系,正确处理监管与服务的关系,落实药品安全责任体系。

全国认证技术服务热线:400 628 5882


标签:GMP认证 
相关评论
本类推荐
苏ICP备13040890号 版权所有:苏州镭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1998-2014 All Rights Reserved
全国认证技术服务热线:400 628 5882 service@rasoogroup.com
产品认证 体系认证 产品检测认证技术服务平台 镭朔认证 苏ICP备13040890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