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材料分析

其他地区电池法规

时间:2013-11-25 21:46:56  作者:镭朔检测  来源:RASOO检测部  查看:121  评论:0
内容摘要:1. 加拿大加拿大有关环保法规中涉及到含汞电池的规定,提出了减少电池中用汞量的具体指标:(1)助听器用锌空气电池最大允许汞含量为40 mg/Ah;(2)圆筒型电池最大允许含汞量为电池重量的0.02%;(3)钮扣或硬币碱锰电池最大允许汞含量为每个电池不超过25m...

1. 加拿大
加拿大有关环保法规中涉及到含汞电池的规定,提出了减少电池中用汞量的具体指标:
(1)助听器用锌空气电池最大允许汞含量为40 mg/Ah;
(2)圆筒型电池最大允许含汞量为电池重量的0.02%;
(3)钮扣或硬币碱锰电池最大允许汞含量为每个电池不超过25mg。

2. 墨西哥
墨西哥也制定了自愿性电池标准,来限制含有铅、镉、汞的电池的使用(PROY-NMX -AA-000-SCFI-2006)。该标准的内容涉及取样方法,标识,处理措施及认证标准。
NMX 的主要目标产品是含有有害物质的电池和电池组。碳锌和碱性电池或电池组中有害物质的含量超过某一限定值汞>100 ppm,镉>150 ppm,铅>200 ppm,钮扣电池汞>25mg/个),则被认为是有害的。另外,受到墨西哥废弃物标准第31 章管控的(如含有汞、镉或铅)或列入墨西哥有害废弃物标准(NOM-052-SEMARNAT-2005)中清单电池或电池组也同样被认为是有害的。对于有害的电池,应在其包装、说明书上给出必要的信息。

3. 阿根廷
2007 年1 月24 日,阿根廷环境与可持续发展部宣布出台纽扣电池的禁止和认证要求。根据该项“要求”,阿根廷全国范围内禁止柱形和菱形碳锌电池和碱锰电池,以及汞>0.0005%、镉>0.015%、铅>0.200%的电池的生产、装配和进口。

4. 澳大利亚
澳大利亚于 1990 年通过法律规定,禁止在电池中使用汞。

5. 台湾
台湾地区制定了《含汞干电池禁限用政策》,从2007 年9 月1 日起,指定电池在包装明显处应标识核发的确认文件字号及“本产品电池汞含量符合环保署规定”的字样。
标识要求:
需在电池及其说明书上标识“四方回收图案”及“废电池请回收”字样(如图10.7)的标识。电池上的标识尺寸,每边不得小于0.5 cm;说明书上的标识,每边不得小于1.5 cm。
其他地区电池法规

6,香港
电池只需符合电池产品适用的IEC标准即可。

7,韩国
1996 年7 月1 日起,韩国要求进口电池中镉含量小于10 ppm,进口电池要求达到无汞无镉要求。1996 年提出要求电池中的汞含量小于1ppm

全国认证技术服务热线:400 628 5882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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